为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高水平建设武汉区域科创中心,《实施意见》明确提出“六个创新”,部署20项具体任务。这份“任务书”有哪些内容?来看报道。
“六个创新”具体包括科技创新、产业创新、金融创新、区域创新、开放创新和治理创新。“六个创新”之间相互联系、互为支撑,共同构成了加快建成支点的体制机制创新体系。
其中,科技创新是第一动力,产业创新是基础支撑,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培育新质生产力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。聚力科技创新,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,《实施意见》重点围绕战略科技力量、基础研究、技术攻关、成果转化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,为支点建设提供核心引擎;加快产业创新,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,《实施意见》从传统产业、新兴产业、未来产业、产业创新活力等方面明确了重点举措,为支点建设提供重要基础。
金融创新是推动深度融合的助推器、粘合剂。加强金融创新,打造科创金融品牌,《实施意见》着眼补齐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,重点从构建支撑体系、优化服务机制和财政金融协同联动等方面进行部署,为支点建设夯实功能支撑。
区域创新为深度融合提供重要载体。推动区域创新,打造融合发展共同体,《实施意见》从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的角度部署了融合发展、协同创新等重点工作。
开放创新为深度融合提供外部动力。深化开放创新,打造内陆开放高地,《实施意见》突出建设国际物流枢纽、拓展对外合作空间、做强文化旅游等重点工作。
治理创新为深度融合提供内生动力。强化治理创新,打造一流营商环境,《实施意见》围绕创新支持政策、服务管理效能、重点领域改革等作安排部署。
湖北将以加快建成支点为总目标,以武汉光谷为先导,以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为核心引擎,以武汉都市圈为重要载体,发挥比较优势、持续深化改革,统筹推进科技创新、产业创新、金融创新、区域创新、开放创新和治理创新,一棒接着一棒干,一张蓝图绘到底,努力打造“引领中部、辐射全国、融入世界”的创新增长极。
(长江云新闻记者 李慧)
编辑:张红艳